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2浏览次数:64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项目行业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等。  

二、申报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0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三、项目具体推荐方式  

网上填报  

1.请申报人进入申报平台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申报。申报平台为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在线办事”下的“办事大厅”栏目中的“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

2.请认真在线阅读《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3.请将申报书(含附件)在线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四、申报说明

(一)项目评审按照质量优先原则。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实施期为1—3年,经费额度为20万元左右。

(三)申报人请于2020年6月17日前在线填写完成申报书(含附件)并打印纸质材料3份提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盛军开  联系电话:6863546  


附件: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doc

                                    

                                    科研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