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浏览次数:675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0〕354号)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和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的相关规定。

1、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杰青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且有望获得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或科技重大项目资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高水平研究,培养一批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青项目主要支持省属单位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且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83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5、所有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要求。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青年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2019年到期且已提交结题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2020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但结题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申请将不予资助立项。

三、申报及时间要求

1、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网上申报,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新用户需个人注册并由科研处开通账号后登录,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

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应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申请人请于2020年12月9日下午5:00之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并打印申请书(草稿版)一式一份,由二级学院(或部门)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同时,将申请书(草稿版)电子文本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至科技处。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文件要求推荐上报。

 

联系人:赵星        联系电话:6863546

皖科基奖秘〔2020〕354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