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8浏览次数:279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阅读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并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规律和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军队院校政治教员。本专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申报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2.开始时间:申报系统自2022年8月1日起受理项目申报。

3.材料要求: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的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各学院请务必于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电子政务。未尽事宜详见附件5。

如省规划办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露     联系电话:6863546

 

附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相关材料.zip

 

科研处

 20227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