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皖教秘〔2023〕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项目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实质性研究的能力,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近五年主持完成过市级以上课题(需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的研究经历。
3.在研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每一申请人当年不得同时申报两个项目;申报省电教馆或其他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4.申请人不得以与在市级课题立项或已结项、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5.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选题需与教育部、安徽教育重点工作相关联,结项时需另外提交相应的决策咨询报告。
鉴于新形势下我省教育科研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引领创新 的迫切需求,为吸纳高校研究力量参与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的教育科学研究,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从2023年起单独评审立项 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编入各高校年度科研项目,按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管理。
二、材料报送
1.申请人需填写《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A4纸打印,分别装订),填写《申报数据汇总表》。上述表格可登录皖教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2.按照文件要求,科研处将对申报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对《活页》进行查重工作,对查重通过的项目进行集中上报。
3.请各学院于4月17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份,《活页》3份,《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王露电子政务。未尽事宜详见附件5。
联系人:王露 联系电话:6863546
科研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