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浏览次数:40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要求,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在研项目填写进展报告和到期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报教师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科金发计〔2023〕1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注意研究周期: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并按时提交。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联系人申请开户。《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将于近期下发。

2.2023年3月3日,科研处依据项目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对申请书进行集中审核。

3.2023年3月11日之前,项目申请人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完成申请书修改。

4.2023年3月14日,科研处汇总申报材料并上报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5.请项目申报人加入qq群(690941800),后续事宜将在群里通知。

二、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月13日前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科研处于20231月14日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2月20日前在线填写结题相关内容并提交成果,经科研处审核并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结题材料,3月4日当天送科研处。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本单位的教师开展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在研项目和拟结题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材料。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6863546

 

附件: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pdf

 

科研处

2023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