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类型

(一)项目类别

校级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

(二)项目类型

1.校级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含产学研)。

2.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含产学研)。

3.校级专项研究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研究项目,学生工作专项研究项目,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工作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校级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

1.面向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教师申报,博士学位教师不能申报。

2.重点项目旨在培育提升学校教师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申报重点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选题应充分结合学校建设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突出应用研究,体现出创新性和可行性。

3.一般项目可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要求、专业研究方向和自身研究特长,结合前期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

4.本次校级项目鼓励申报人与企业联合申报配有到账经费的产学研项目。非产学研项目优先支持基础学科和前沿探索研究领域。

(二)校级专项研究项目

1.校级专项研究项目设申报指南(附件1),请按指南选题范围进行申报,也可根据指南范围自拟选题申报。

2.专项研究一般项目面向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教师申报,博士学位教师不能申报。博士学位教师、副高职称教师可以申报专项研究重点项目。

3.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研究项目采用“双负责人制”,其中一名负责人须为基础教育一线教师。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各类型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每位教师最多主持申报1项,作为参与人不能超过2项(含主持)。项目参与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在研的校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和2018年以来主持校级项目总数超过2项(含2项)的老师此次不得再主持申报。不得以已立项或正在申报的其他科研项目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报本次校级科研项目。

3.产学研项目需切实与联合申报方开展合作,项目结项成果需体现双方合作内容。项目申报需提供合作协议,且合作协议中需明确到账经费数额及到账时间。

4.鼓励吸纳三年级及以下的优秀本科生参与教师项目,在评审时优先立项。

5.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研究成果种类及数量需明确。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不得以研究报告作为预期研究成果,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以研究报告作为预期研究成果的,要求重点项目不低于10000字,一般项目不低于8000字,并提供低于10%的复制比检测报告。

6.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上方式,项目申报人需通过淮南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9。系统申报截至时间为20237月20日24:00。各位项目申报人在使用申报系统期间遇到技术问题时,可加入项目申报工作QQ群(群号:263149586)交流反馈。

7.项目申请阶段仅需上传匿名版申请书,文件内容及文件名不得包含个人信息,且所有申请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顺序为项目申请书+相关支撑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申报人需在系统中上传完整版申请书。

三、项目立项和资助额度

(一)本次计划资助的重点项目立项率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40%,一般项目立项率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60%。

(二)科研处为本次项目申报的牵头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由科研处会同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创业工作处、教育学院等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后立项。

(三)各类型校级研究项目研究时限不超过2年。项目研究周期统一填写为20237月1日至20256月30日。项目可提前结项,不得延期。

(四)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其中,项目经费的30%作为间接经费。

四、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申报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将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并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申报人需保证报送材料内容与申报材料一致。

本次报送材料仅需电子版,包括:《申请书》pdf版1份(完整版申请书与相关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pdf版1份(需加盖公章)。其中,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工号-项目类别-项目类型”形式命名,电子版材料里的所有签字盖章页均需在签字盖章后扫描并替换。所有电子版材料压缩后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至科研处王露

 

联系人:刘磊,王露;联系电话:6863546。

 

附件.rar

 

 

 

 

科研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