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门:

安徽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3〕14号)文件已经下发,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五类

2.项目资助额度(不包括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专项)分别为:重大项目10万元左右(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大型研究,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可予以持续滚动资助),重点项目6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3万元,后期资助项目4万元(主要用于出版资助)。申请人应按照《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3.本年度项目继续设置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规划办与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联合发布。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8万元,一般项目4万元(成果出版时再追加资助2万元),后期资助项目6万元;成果形式为专著(字数一般在20万字左右),并要求转化成教学成果(包括课堂教学PPT和教案各一份,成果验收时须到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进行试讲或指导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老师试讲);完成时限为立项后2年内。

4.本年度项目试行预立项制度,拟在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中设置部分预立项项目。预立项项目立项后,只下发预立项通知,不拨付资助经费。待项目成果通过审核验收后,发放正式立项批文和结项证书,并根据成果鉴定等级确定资助经费,结项等级“优秀”或“免于鉴定”的,资助4万元;结项等级“良好”的,资助3万元;结项等级“合格”的,资助2万元。不合格的,不予立项,不拨付资助经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厅级(含)及以上领导职务;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受职称、学历、年龄限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人须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并已较好完成。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本年度《课题指南》共分为两大类,第一类:重点选题方向,申请人须据此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第二类:专题研究,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打造“三地一区”研究、建设“七个强省”研究、安徽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安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安徽历史文化传承发展研究、安徽红色文化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等十一个专题,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申报其他自选课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其他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 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2023年12月31日前向省社科规划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4) 在研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的重大项目(2023年12月31日前向省社科规划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5)申报2023年度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

6)3年内被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7)5年内被撤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8)已获得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

三、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1.项目统一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17.68.9.179:8081/)进行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首页下载《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一律在电脑上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按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网上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评审方式,《活页》论证字数:重大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不超过10000字、其他类别项目不超过5000字。申请人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4.该项目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5.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原件1份(重大项目须报送10份);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须提交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后期资助项目报送申请书原件1份、活页4份、成果书稿(匿名)4套、查重报告(盖章)完整版1份,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还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匿名)和修改说明4份。

6.申报系统2023年12月25日开放,请各位申请人于2024年1月8日前完成系统申报。

申报材料纸质版请各学院于1月15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科研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电子政务。未尽事宜详见电子政务。

 

联系人:王露        联系电话:6863546

 

 

 

科研处

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