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请各学院、部门按照公告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研究专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思政课建设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

2.一般项目应立足于思政课教学实践,围绕对思政课教学创新具有理论支撑作用和实践指导作用的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3.重点项目设置课题指南,一般项目不再设置课题指南。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可根据教学实践和研究实际自主确定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支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特等奖获得者、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等优秀思政课教师担任负责人申报课题。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在涉及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相关课题中,必须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

三、资助额度

研究专项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报纪律要求: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思政课教学示范讲义、创新课件、优秀案例等实践类课题成果可以会议鉴定方式结项。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4.各学院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9月23日开放,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2.校内网络申报截止时间:学院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务必对申报材料进行排序上报105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未尽事宜详见附件5。

3.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申请书》、《活页》和《申请材料汇总表》各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科研处电子政务

 

 

联系人:王露         电话:6863546

 

附件: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附件.rar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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