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4浏览次数:62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关于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学生发展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等申报公告要求,结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6〕104号)工作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学校按照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相关要求分两个阶段组织申报。

(一)第一阶段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由申请人学院、部门汇总,统一将纸质材料和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于6月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纸质材料包括:年度项目《申请书》1份及《活页》3份,采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含盖章PDF版和EXCEL版)发至科研处电子政务。

(二)第二阶段网络申报

通过审核、初选的项目经省规划办反馈后,由科研处另行通知。项目申请人接到通知后,需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个人注册,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按全规办要求填报并上传材料。

二、重大项目和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重大项目和专项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申请人按全规办要求在管理平台填报并上传材料。各学院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三、其他事项

1.年度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守申报各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2.本年度全规办对于申请人和成员的年度申报资格限制要求较往年更为严格,详见各类项目公告和《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项目申请人和各学院、部门须认真阅读上述文件,按照全规办要求认真审核所有申报材料,遵循以下限制原则:

(1)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

(2)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重点审核申请人和成员的申报资格、申报文本规范等内容。

全规办完成资格终审后,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一律予以撤销;对申请人停止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其所在申报单位,将予以批评,并酌情减少下一年度本单位限额指标。


3.为配合全规办今年对申报人及成员更为严格的新规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人须填写《个人承诺书》,随同《申报书》提交。

4.项目申请人务必于6月25日17时前完成,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全规办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王露   联系电话:6863546


附件:

1.2026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2.个人承诺书

3.申报书及活页

4.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研处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