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4浏览次数:33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考试中心函〔2021〕78号)文件已经下发(见附件),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级别将根据审议结果确定。每项课题视其级别给予6万元或3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申报者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选题,自行拟定申报题目并进行论证,填写《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活页》(附件2)。超出《课题指南》指定领域的课题申请,应详细阐明立项的必要性。

2、有关课题的申报条件、申报资格及立项之后的课题管理要求等,请参阅《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附件3)。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将予以公示。

2、 本次课题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申请者需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本并寄送打印版。具体操作程序是:

1)申报者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阅课题申请通知并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科研管理服务平台”上注册个人用户;

2)完成注册之后,登陆进入平台界面并填写课题申报数据和论证内容;

3)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随后自动生成《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活页》;

4)下载、打印并装订好的申请材料(粘贴相关证明)报送至科研处。打印文本的要求是《课题申请书》2份和《申报活页》6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5)提交的《课题申请书》、《申报活页》必须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申请者请在8月25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于8月25日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王露   赵星

联系电话:686354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及附件.zip

 

                 科研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