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88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推动我省古籍整理出版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为建设文化强省作贡献,现就做好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

二、项目申报范围

1.学科范围: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后者不属于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基金项目范围而属于人文社科其他相关基金资助项目范围。

2.“古籍”的时代下限目前划定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即最迟至清朝末年。民国及以下年代的著作不属于古籍的范围。

3.古籍的原编著者限定在中国范围之内,外国人著述的整理研究原则上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每份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均需完整,且每份纸本的签名盖章页需要原件,不能复印。

2.除整理方式为影印的古籍项目外,须提供一份样稿,篇幅在一张A4纸之内。

3.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省教育厅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每个项目资助金额1万元,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其他渠道立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本项目。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8月5日上午11点前将《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书》(A3纸打印,中缝装订,一式4份)、样稿1份、《2023年度安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王露电子政务。

 

联系人:王露         联系电话:6863546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附件.zip

 

 

 

                                   科研处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