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6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科协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协组秘〔20243)文件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按照附件中文件要求,积极申报。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 40 周岁 (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 45 周岁 (1978 年1 月1日及以后出生 )。

4.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 (含团队奖负责人 ),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二、材料报送

(一)提名工作报告1份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候选人名单等,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提名的,盖本单位公章;设区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提名的,盖科协公章;省级学会提名的,盖学会公章;省科协直属基层组织提名的,盖高校(企业)科协公章。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原件1份,复印件20份“提名单位意见”栏须由提名单位负责人签字,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提名,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三)附件材料1份,指提名表中填报的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对应的附件材料。

(四)保密审查证明1份,无固定模板,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

(五)若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国有企业的,须提供《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1份。若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须提供《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1份

 

有意向申报和咨询的教师,请及时和科研处联系。材料(二)(三)2024年36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403办公室,同时将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政务

 

联系人:赵星       联系电话:6863587

附件: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科研处

                                   2024126